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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一章 朕都不怕,你怕什么!

第一百四十一章 朕都不怕,你怕什么! (第1/2页)
  
  上官不同意下属的请示,叫“驳回”。
  
  下属拒不执行上官的命令,叫“封还”,两者合称“封驳”。
  
  纵大明朝二百年,不是内阁有封还皇帝旨意的权力,而是所有文官都有。
  
  而且不光是内阁可以封还皇帝旨意,六部也可以封还内阁阁令,地方巡抚、知府也可以封还六部命令。
  
  总之,在大明朝体制里的所有人,都拥有封驳之权。
  
  但是,官场终究是官场,封驳是很少见的,毕竟伤面子,更多情况是拒签。
  
  譬如说内阁草拟一道呈奏,皇帝不会御笔朱批,但也不驳回,可皇帝也不同意。
  
  这就叫“留中不发”。
  
  皇帝、柱国大臣间彼此保留了颜面,用不着驳回这么伤面子。
  
  所以,后来又多了一条规矩:有请必复,对正式的公文请示,必须明确给一个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,不能不吭声就企图蒙混过去。
  
  但除了国策、军国大事外,少有“有请必复”的正式公文或奏疏,万一上官、皇上不批,就弄得上下官员、君臣颜面无光。
  
  种种限制,种种考虑,就使得“封驳之权”几乎不会用。
  
  那是“以下克上”,试图改变上意的路子,一旦使用,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。
  
  就以胡宗宪手中这道御笔朱批过的军政分离奏疏为例,如果高拱选择封驳,先不说这是不是整个内阁意志,即便内阁全部反对,封还给玉熙宫,依现在皇上乾纲独断的霸道,恐怕玉熙宫、内阁要倒一个。
  
  皇上一日不死,玉熙宫就倒不了,那倒的只会是内阁,这便是张居正选择遵照旨意办事的原因。
  
  面对高拱的反对,胡宗宪没有再客气,直接选择了“将军”。
  
  要么封驳圣旨,要么照旨办事。
  
  高拱嘴唇微动,但“封驳”二字到嘴边,却怎么都发不出音,最终化为一句,“我去面圣,与圣上痛陈利害!”
  
  高拱走了。
  
  内阁莫名地和谐了几分。
  
  “汝贞,你害苦了我啊。”李春芳苦笑道。
  
  兵部,是他在兼领着,一旦军政分离,朝廷兵部就成了空架子,那李春芳在内阁的话语权就会大减。
  
  但李春芳也知道大明朝军队乱象,对胡宗宪军政分离,改革军队的想法是支持的。
  
  “甘草阁老”,以后怕是连“甘”都没了,只剩下“草”了。
  
  一语双关,却没有半点怪罪的意味。
  
  胡宗宪听得出来,对李春芳表达了歉意,后者微笑着摆了摆手,道:“权力是公器,不是一家一人的东西,兵部,是朝廷的兵部,不是我的什么兵部,不必觉得抱歉,还是聊聊你心中所想吧,这是天大的事体,要是不够详尽、妥当,不要说呈上去皇上不会批,内阁票拟这关都过不去。”
  
  陈以勤温和地朝胡宗宪点点头。
  
  虽然军政分离,可能产生藩镇割据的局面,对陈以勤背后诗书传世的家族不利,但也在承受范围中。
  
  据陈家书录,唐末藩镇割据对文人的影响,其实不如元廷治下对汉家文人的影响大。
  
  唐末、五代十国,几百年间,世家大族百不存一,无数圣人典籍绝世,但宋廷建立后,短短几十年,就达到了经济、文化双重巅峰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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